公证让您“都挺好”

公证让您“都挺好”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4月2日


近期,国产大剧《都挺好》可谓火得一塌糊涂。剧中,小女儿苏明玉可以在工作中顽强地面对千夫所指,但却在面对二哥苏明成的暴力、父亲苏大强的怯懦时泣不成声。明玉曾经钦佩的大哥苏明哲,虽是名校毕业,但始终陶醉在“中国式长子”的担当中,他妄想一个人撑起破碎的苏家,代价却是妻女屡次的牺牲……表面看着风光,貌似“都挺好”的一家却隐藏着各式隐患与矛盾,随着剧情的展开层层显露出来。

下面,让国立公证带你了解下如何用公证的手段来圆满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些问题。



继承公证

——解锁财富传承的密钥


剧中,在苏母意外去世后,苏大强回老房子拿走妻子存折被苏明玉撞见,苏明玉说:“这存折上是我妈的名字,那在法律上就可以认定,这是我妈的财产,她要是没有特别的遗嘱,您这钱可得拿出一半,跟我们三个子女分啊,包括这房子。”



苏明玉轻描淡写的几句话道出了苏母去世后遗产继承的实际问题。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因此,苏母去世后,其名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法律上就发生了继承,此时,苏母的所有继承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这样,苏母的财产便可无后顾之忧地顺利实现传承了。

在这里,小编还要给大家普及下继承人的概念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处理。

生活中,常见的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等情形。对于苏母的情形,由于苏母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故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继承法》第10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按照上述法条的规定,苏母的遗产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在剧中,苏母的父母并未出现,我们推定其父母已先于苏母去世,那么苏母的财产就应由其丈夫苏大强、长子苏明哲、次子苏明成、小女苏明玉共同继承。



此外,在剧中有这样一幕,因与次子苏明成发生矛盾,苏大强无法继续在苏明成家生活下去,吵着要买大房子尽快搬出去,但大儿子苦于首付不够,想再缓一阵。为尽快凑到钱,最终苏大强提出要把老宅卖了。此时,就关系到一个问题,苏大强一人是否有权卖房呢?我们来看看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法》第17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此可见,老宅虽然写着苏大强的名字,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老宅属于苏大强与苏母的共同财产,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处理,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


《继承法》第26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于苏大强与苏母并未就夫妻财产作出过特别约定,故无论是登记在苏大强名下的老宅还是苏母名下的存折,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苏母的,而苏母已经去世,苏大强是无法直接出卖老宅的,而是应先行对依法属于苏母部分财产办理相应的继承手续。


委托公证

——打破时间与空间阻隔的好帮手

《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狂野男孩苏大强想要卖老宅购置心心念念的三居室大房子,只得在大媳妇吴非的陪同下,抱着孙女到房产中介办理繁琐的购房手续,费时又劳神。在这种情况下,其实他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办一份委托书公证,这样子,只要吴非一人就可以搞定所有手续,省时省力,而无需苏大强自个儿拖家带口地舟车劳顿了。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发生法律效力哦。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明晰夫妻财产归属的利器



暴躁男孩苏明成与二嫂朱丽可谓是很配的一对。朱丽美丽温婉,虽娇生惯养,却也通情达理、明辨是非。但是,因为苏明成的不成熟、不靠谱还是使得二人矛盾层层升级,最终选择离婚。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在剧中,为了补偿朱丽,苏明成把房子给了朱丽。为了明确产权归属,苏明成和朱丽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这样就能妥妥地实现财产分割了。

《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正是离婚时夫妻二人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书面协议分割的一种法定有效形式


遗嘱公证

——做好财富管理规划的有效工具

苏大强在经历自己好友老聂中风的事情之后,发现自己开始健忘,他觉得自己可能活不长了,所以决定趁自己还未忘记一切之前立下遗嘱。这时他决定要立一份遗嘱,提前做好身后财产的分配与规划。当然,对于遗嘱的订立,法律是有严格的形式要求的,为了避免遗嘱瑕疵或无效等情形,建议订立遗嘱可以选择公证遗嘱方式。通过公证员优质专业的服务,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安心踏实地做好财富传承管理规划。

不过小编可要多说一点,遗嘱公证可不仅仅是苏大强这类六十出头的老年人的“专利”,随着时代的变化、观念的变迁、财富的积累,越来越多的中青年人意识到,遗嘱公证是个人通过主观意愿对财富作出安排,达到寄托个人情感、平衡亲人间利益、妥善规划个人财富、维护家庭和睦等目的的有效工具,规划早一点、还能让风险更小一点。


结语



《都挺好》这部热播剧的剧情可以说是非常贴近现实生活,其中有很多公证可介入的方面,比如苏大强最后得了阿尔茨海默症,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他完全可以在意识还清醒的时候,提前做一个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指定失能时由女儿苏明玉作为监护人,行使监护职能,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此外,根据不同的情形,剧中的各个主人公还可以做赡养协议公证、声明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签名印鉴公证等等,有了公证的介入,我们就能用一种更理性、更安全的方式让自己和家人一切“都挺好”。

每一个家庭都是不等边形,

愿每一边都能安之若素。


供稿:夏文林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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