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桂林公证处-公证收费细则

       

       桂林市公证处收费标准

 

一、证明房屋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按的额0.009%--0.27%收取。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的额0.045%--0.9%收取。

    、证明民事协议婚前财产或夫妻财产约定出国留学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含副本)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受益20万以下部分按1.2%收取;20万至50部分按1.0%收取;50万至500部分按0.8%收取;500万至1000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部分按0.1%收取;最低收取200(含副本)。

    房屋估价一般按每平方米3000元计算。铺面另行估价。

    五、遗嘱350元(含公证费,代书打印,副本,录象费)。

    六、委托书200元(按民事行为,含副本)。

    七、声明书100元。

八、涉外公证收费

   (一)英文。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驾驶证、成绩单、获奖名次、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 144/件;(含公证费,正本工本费,英文翻译解答法律咨询调查费,水印纸费等)。

(二)上述事项涉外、中文(无文)收费计110/件(含公证费,正本工本费,解答法律咨询调查费,水印纸费等)。

   (三)上述事项涉台收费计126/件(含公证费,正本工本费,解答法律咨询调查费,水印纸费等)。另外有代收邮寄费250/

(四)发往美国的涉外公证:一种公证需要二个公证书号,收费计234/件(含公证费,正本工本费,英文翻译解答法律咨询调查费,水印纸费等)。

   九、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 100/(含副本);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500/(含副本);

    3、不动产 500/(含副本);

    4、侵权行为和事实 500/(含副本);

十、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500/(含副本)。

十一、公司法人文件、文书、授权300/(含副本)。

十二、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27%,最低100(含副本),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十三、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27%收取。

十四、证明开奖财产清点、拍卖500/(含副本)。

十五招、投标2000/(含副本)

十六、代书打印50元。

十七、公证书副本:中文10/,英文10/

十八、查询公证档案:20/

以上收费标准综合于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1999132”,“(2007572”, “桂价费(201395”等文件。                               

 桂林市公证处